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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0 09:54  作者:种创中心   来源:内部   浏览次数:

各创制团队: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 渝人社〔2023367)已印发。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科技创新市长奖和提名奖分中小学生、大学生、职业青年三个组别进行评选表彰。

1.中小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学生)。

2.大学生组评选对象:全市在校高等院校学生(含大专、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3.职业青年组评选对象:年龄35周岁以下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表彰名额。

每个组别评选表彰科技创新市长奖10名、提名奖10名,共计60名。

二、推荐名额

(一)中小学生组:由各区县科协、教委负责推荐。各区县可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各1名人选,特别优秀的可增加1名高中学生推荐人选名额。

(二)大学生组:由市教委负责统筹推荐工作。各大专院校可推荐1名人选。有硕士点、博士点的本科院校可推荐4名人选,其中本科生人选不超过2名;其他本科院校可推荐2名人选。

(三)职业青年组: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团市委、市科协可各推荐5名人选,其他市级部门、区县(自治县)、科研院所和中央在渝单位可各推荐12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生组。

1.在Intel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欧盟青少年科学竞赛、国际青少年科学家论坛、迈向未来——国际青少年科学大会等国际科学竞赛中获奖;

2.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一等奖。

参评项目需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和创新思维等方面有独到之处。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2191日至2023831日。

(二)大学生组。

1.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新工科类、新医科类、新农科类项目金奖、银奖;

2.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在国家部委、全国学会主办的其他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基础研究和工程领域中,取得原创性科学发现,取得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科研成果;

5.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方面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2191日至2023831日。

(三)职业青年组。

1.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于198811日及以后)的在渝在职青年(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3.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

参评项目需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聚焦服务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需求,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社会服务中成效显著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评项目完成(获奖)时间:201891日至2023831日。


请各团队积极动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评。参评人须于10月20日(周五)下午18时前将附件2《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参评信息表》报送至邮箱:489013914@qq.com,联系人:林彤,联系方式:18852006922



西部(重庆)科学城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

20231010


附件1:《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

附件2:《第十四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参评信息表》